党员干部“三不、三带头”承诺书
为切实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化解信访矛盾问题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三不”
本人和家属严格依照《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等规定,有问题反映,做到不越级上访、不参与群体上访、不触碰法律红线。
二、“三带头”
1. 带头学习信访法规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
2. 带头遵守《信访条例》规定。积极主动参加“最多访一次”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化解信访案件。
3. 带头推动法治信访建设。引导群众有问题反映依法逐级文明有序表达,自觉守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动诉访分离和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扭转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错误导向。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