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
为了充分落实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尽可能地肯定每位教职员工各有特色的工作成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励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工作热情,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促进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发教师工作热情;示范引领,榜样感召,促进教师专业成长;锤炼队伍,改革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对象
全校所有在岗教职工。
三、评选原则
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真正把优秀的教职工推荐出来,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条件:各类表彰一学年一评比,两年类不得重复。
1、基本条件:教师有良好的师德,政治合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优先条件。获得省市县级及以上优质课、说课、技能比赛获奖者、辅导学生技能比赛获奖者;在学校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者;个人先进事迹得到上级领导表扬、社会各界好评或新闻媒体宣传者;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者;教育科研成果被上级推广者。
3、否决条件。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两年不予考虑;违反法纪法规或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被上级追究或家长投诉者,不予考虑;学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病假超过1个月以上(特假除外),或者有无故旷工、旷课行为者不予考虑;无故拒绝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任课、政治学习、继续教育培训、公益活动、值班、临时性工作等)者,不予考虑;教师绩效考评分数排后(10%范围内)教师不予考虑。
五、评选办法
(一)评优类别
1、优秀教师:共15人,由教务处按《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教师评优评分细则》进行评选。
2、先进工作者:共6人,由办公室按《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辅、后勤评优评分细则》进行评选。
3、优秀班主任:共10人,由学工处(政教处),按《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优秀班主任评先办法》进行评选。
4、师德模范(文明职工):共5人,由学工处(政教处),按《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师德考核办法》进行评选。
5、优秀党员:共4人,由党办负责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在评选推荐前,向全体教师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自主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公正推荐。
2、先进评选名额分配:根据名额情况,按班主任(或部门负责人)与非班主任课任教师、文化课老师与技能课教师、东西校区、学校行政、教辅人员等方式进行分类按比例分配。
3、优秀评选名额分配:按职称分类,按教学与非教学、东西校区、管理与非管理人员等方式分类按比例分配。
4、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先进教师要上交准确、生动、详实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应规范。
5、严格坚持评选条件,认真履行评选推荐程序,进一步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评选人名单,予以公示7天,无异议再进行表彰。
六、评选程序
1、自我申报。对照评优标准,准备实绩材料,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确定是否申报,申报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实绩的材料。
2、资格审查。由评先领导小组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3、量化考评。成立评优小组,对入围人员按照各专项评选量化细则考核打分。
4、综合审定。依照量化考核综合得分高低按1:2比例推荐侯选对象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票决,按票数高低确定优秀和先进名单。。
七、奖项运用
以上学校荣誉称号获得者,经张榜公示后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计分时,按市级:县级:校级=2:3:5的比例进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