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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4-04 18:44:59  发布人:dongzq711  浏览量:191

西直发〔20194

 

 

关于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努力营造传承英烈精神、奋进新时代的良好氛围,在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县文明办通知要求,拟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清明节为契机,充分挖掘节日蕴含的传统文化内涵和爱国主义情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缅怀先辈、不忘初心,铭记革命先烈光荣事迹,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时间

201941-45

三、活动内容

1. 开展网上祭扫。各单位党组织要关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户网站“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宣传教育活动专栏,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和职工家属在网上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感言寄语。要用好用活本单位微信平台和QQ工作群,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有效扩大网上祭英烈覆盖面。

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地址

http://2019qm.mva.gov.cn/#wsjsmd

2. 组织活动实践。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就近就便、确保安全、形式多样的原则,充分利用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到王家坪烈士陵园等郧西县革命教育基地开展祭扫烈士陵墓活动,礼敬先烈先辈,培育爱国情感,以实际行动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怀念。

四、有关工作要求

1. 精心安排部署。2019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运用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好此次的宣传教育活动。

2. 创新开展形式。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宣传教育活动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结合起来,与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英烈精神的时代意义和现实意义。要用好“学习强国”、“市、县、工委三级微信公众号”、“县直四级党组织微信群(QQ群)”等“134”智慧网络学习教育平台,引导干部职工关注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守护英烈,将线上祭扫与线下瞻仰、线上教育与线下实践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感染力。

3. 注意往返安全。清明期间开展祭扫纪念活动,参加人员较多,各单位党组织要制定详细工作预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要倡导文明祭扫,严禁封建迷信活动,确保烈士祭扫纪念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请各单位党组织将“清明祭英烈”活动开展情况于410日前发至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邮箱:jggw6312766@163.com统计结果将按照日常积分制管理,并纳入年度考评成绩汇总。

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汇总辖区活动资料、图片,传yxijydj@163.com邮箱。

 

中共郧西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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