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理论学习 >> 上级文件 >> 详细内容
 
上级文件 >> 正文
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继续做好机关党建相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3-23 10:40:55  发布人:dongzq711  浏览量:1606

中共郧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继续做好机关党建

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期间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职能作用,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档、同步跟进,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部署等精神,结合县直机关实际,现就在机构改革期间继续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严肃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机构改革期间,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要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组织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西组通〔20198号)文件要求抓好落实。特别是对于撤销、合并等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要迅速召开,按程序完成,并做好资料归档和手续交接。不能借机构改革等理由,拖延组织生活会的召开、影响党组织正常活动开展。

2. 同步调整组建机关党组织。涉改县直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前与机关工委沟通,抓紧报送对应请示(主要包括党组织更名、刻制印章、组织设置、成立选举等请示),并随同上报单位党员花名册(含转移至扶贫村的党员),同步做好改革期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工作。一是属新组建和重新组建且名称变更的单位,应及时成立相应的机关基层党组织;二是属更名的以及虽新成立但单位职能、人员基本没有变动的单位,组织关系隶属不变,原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向机关工委报党组织更名请示;三是属名称未变的单位,继续保留其机关基层党组织,仍执行原有任期。如确需调整、增补委员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可以报机关工委批准进行调整、增补或换届;四是属撤销、合并、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新组建单位机关基层党组织成立后,原机关基层党组织自然撤销;五是属只涉及内设机构调整的单位,应视实际情况,按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所管理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六是在机关党组织调整组建的同时,应及时同步刻制更换单位党组织印章、同步按照规范标准制作和悬挂党组织牌子、同步将原党组织印章送交机关工委收回备存。

3. 同步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工作力量。要根据县编委会[2017]1号会议纪要要求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调整组建完

毕后属党委、党总支建制的单位,设置党办机构,挂党建办牌子,明确1名党建办公室主任,配备2-3名专职党务干部;属支部建制的单位,党建办挂靠于本单位办公室或综合股(科),并挂党建办牌子,至少明确1名专职党务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务干部任职备案制,所有党建办主任、专职党务干部任职及其工作调整必须报机关工委审批备案。

4. 严格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机构改革期间,各单位党组织要依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做好党费归属和移交工作,确保党费管理责任明确、账目清楚、账款相符,防止党费流失、管理混乱。若出现上述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撤销、合并等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党费收缴工作由原所在党组织负责,直至新组建的单位党组织成立,并与新单位做好党费移交手续;新组建的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明确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并规范建立党费收缴台账。2018年度党费收缴任务一律有原单位负责完成并及时向机关工委上缴。

5. 规范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机构改革期间,对于撤销、合并等不再单独保留的单位,由转出单位负责向新单位提供和移交党员花名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党员个人档案等相关党员信息资料。同时,转出单位负责向机关工委报送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请示及名单;机关工委将转出单位党员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整体转入相应单位;转入单位负责完善党组织及党员基本信息,待所辖党组织设置理顺后,在系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辖对应基层党支部;特别是新建、重组建及更名的单位,要及时建立单位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结构树,同步完善和维护党员管理系统中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

6. 持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机构改革期间,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能简化程序,不能降低标准,不能突击发展。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所在单位和党支部发生变化的,由转隶到的党组织按照要求继续做好培养考察和转正工作,并及时做好有关资料交接。对机构改革后入党介绍人与发展对象不在同一单位的,应由现党组织重新指定入党介绍人。指定前,原入党介绍人要向发展对象及现所属党支部说明情况,并向现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完成工作衔接。

    7.严格考评结果运用。2019年是全县机构改革落实之年,更要落实从严治党管党政治责任。特别是撤销、合并、新建及重组建的单位,在正式成立(组建)新单位党组织之前,一切党建工作任务一律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落实,机关工委日常积分和季度考评将采取分时间段计分(即原单位党建工作考评结果+新成立(组建)单位党建工作考评结果/2=平均值)的方式,计算入现单位党建年度考评汇总成绩。为此,各县直单位不要因机构改革之际,单位党建工作出现断档现象,造成上级常态化政治巡察而被问责,影响年度单位党建工作评先彰优。

 

 

中共郧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938

核发:0 点击数:1606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