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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8-11-05 09:04:03  发布人:dongzq711  浏览量:875

 西直发〔20185

 

 

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

通    知

 

各县直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抓好市委基层党建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效果,不断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增强支部活力和凝聚力,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西委组〔201619)和《郧西县“支部主题党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委组〔201676)要求,结合县直各单位实际,现将进一步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支部主题党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有效方式,是规范开展支部活动和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载体,是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党员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也是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紧密结合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业务,突出锤炼干部党性、增强“四个意识”、主动履职尽责,不断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五美郧西”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具体内容

1.规范活动主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必须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召开,不能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开展。要结合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前召开支委会,研究当月活动主题,细化活动内容,根据需要设定自选动作。

2.规范活动时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固定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如遇法定假日,顺延至下一周的星期五。党支部如果提前或推迟开展,应当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2个小时。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每月至少召开1次,如有需要可以加开。

3.规范活动主持人。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遇特殊情况支部书记可委托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部成员主持。活动开展前,主持人要提前准备好书面主持词,通报上次活动安排的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提出存在问题的整改要求和措施。

4.规范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所有党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每月积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模范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与学习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带头讲党课。各党支部可根据当月活动主题和工作需要,适当拓展参加范围,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邀请“两委员一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

5.规范活动程序。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照以下基本程序开展:⑴制定方案;⑵印发通知;⑶召集会议;⑷党员签到;⑸佩戴党徽;⑹交纳党费;⑺通报到会和党费交纳情况;⑻通报主题;⑼重温入党誓词;⑽诵读党章;⑾组织学习;⑿讲党课;⒀交流讨论;⒁民主议事、民主公开;⒂实践活动;⒃活动总结。其中,佩戴党徽、交纳党费、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是最基本的规定动作,每月必须完成。

6.规范讲党课内容及次数。在内容上,党课要体现政治性,不能以业务知识代替讲党课。在数量上,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党课,且“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必须在所在支部和联系村(社区)及分管单位讲1次党课,支部书记和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成员每年至少在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以上,“第一书记”每年应当在联系村(社区)党支部讲1次党课。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报备及台账管理制度,党课讲稿及图片资料要在讲后一周内交所在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存档备案。

7.规范党员请假及补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1天向支部书记报告,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将请假理由和手续印证资料存入每月台账档案。建立补学制度,请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当月学习内容,认真开展后续自学补习制度,做好补习笔记,同时补习笔记需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对流动党员、高龄党员、残疾党员确实无法参加的,探索采取寄送学习资料、QQ群和微信群网络学习平台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覆盖率。

8.规范活动纪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党内集体活动,必须确保次数不少、主题不偏、内容不虚、程序不减,活动开展不娱乐化、庸俗化,不得已调研活动、视察活动、走访慰问活动、文体活动等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参加人数必须过半,未过半召开的一律重开;对无故缺席的党员,党组织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确保活动参与率。

9.规范活动记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使用专门记录本,明确专人负责记录,要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主持人、活动主题、主要议程及讨论发言等内容,切实做到全程纪实、痕迹化管理。同时要认真填写《党员手册》,确保不缺项、不漏项,详细做好学习笔记,建好党费收缴台账。

10规范档案资料。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活动档案资料,按月单独建立活动台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封面、目录、活动方案(含上级及本单位的方案)、活动通知、主持词、党员签到表(含党员请假手续)、交纳党费情况、学习资料、党课讲稿、党员体会发言、会议记录、活动图片等印证资料。

三、强化保障

1.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分类指导,定期组织召开。要建好建强活动阵地,切实加强对所辖党支部开展活动的指导与支持,提供人力财力保障。

2.精心组织开展。各单位党组织要围绕主题,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与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本部门本系统的业务有机结合,不断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严格督查考核。各单位党组织要分月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资料装订整理成册,建好台账,同时做好《党员手册》规范使用和填写。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周内将相关资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纳入“日常积分制”考核内容。各单位党组织也要加大对所属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力度,强化痕迹管理,做好日常督查考核记载,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中共郧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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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郧西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810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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