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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05-07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08

西办发电〔2018 

 

中共郧西县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委局、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已经县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郧西县委办公室

20185月 日

 

 

 

 

 

 

 

 

全县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 动 方 案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县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内容

宣教月活动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重点组织开展六项活动:

()开展《宪法》《监察法》学习宣讲活动。各乡镇(场、区)和县直各单位要通过党校课堂、干部集中培训、专题报告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关于设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定位。通过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活动,真正做到入脑入心,形成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活动情况的检查通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深化拓展活动。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县人社局、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初任公务员、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以培养优良家风为主要内容,县妇联组织各乡镇(场、区)、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配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组织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县纪委监委选取我县查处的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体验式”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加强教育,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并结合本地本单位查处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治本作用。

()开展典型案例通报曝光活动。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违法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人员,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营造不敢腐的氛围。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曝光一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特别是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释放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

()广泛开展普纪普法教育活动。改进纪律宣传教育方式方法,用好处分决定这个“活教材”,做深做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将其延伸为“宣布决定、剖析案情、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课堂”。深入推进廉政公益宣传上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公共交通工具等,让廉洁理念和要求时时提醒、处处警醒。组织编排廉政情景剧,深入推进普纪普法宣传教育廉剧展演基层行活动,传递党的‘好声音’。

()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围绕“党员干部晒家风”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勤廉家风家训“微视频”征集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等集中推送,并参加市纪委监委举办的廉政微视频征集大赛。联合县直相关单位开展廉政讲堂、廉剧展演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立足本地特色廉政文化资源,精心打造廉政文化品牌,组织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以优良党风带政风转民风。

二、活动安排

宣教月活动分为三个价段:

第一阶段:营造氛围,时间从4月中旬至5月上旬。

1. 联合县电视台推出监督前哨栏目,并对全县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全覆盖式电视访谈。

2. 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通报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3. 集中开展宪法和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和监察法。

4. 在报纸、电视、户外广告、公共交通工具上推出廉政公益广告。

5. 组织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和知识竞猜活动。积极参加市纪委监委微信平台“一对一”答题竞赛活动。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开展党纪党规知识测试和知识竞猜活动。

第二阶段:全面铺开,时间从4月中旬至5月底。

1. 积极推进廉剧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普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 中开展警示教育。在全县组织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宣读处分决定开展纪律教育。

3. 举办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活动。

4. 与县直机关工委、县人社局、县妇联等联合开展初任公务员、新任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家属等群体的专题廉政教育活动。

5. 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在全县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在我心”演讲比赛活动。

6. 全县各地各单位同频共振、全面铺开,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活动热潮。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时间6月底前。

1. 各地各单位组织上报总结材料。

2. 集中展示各地各单位特色活动,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介。

3. 宣教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检查和通报结果将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单位于55日前将宣教月活动方案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即时报送活动信息,并于6月下旬前报送宣教月活动总结(邮箱:yxjwxjs110@163.com)

三、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乡镇(场、区)、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聚焦主题、突出重点。要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这一主线、主题,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组织生活会、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等方式,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重点抓好廉政教育活动;企业、学校、村(社区)等要创新方式和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让宣教月活动接地气、聚人气。宣传部门要精心策划,深入采访,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报道和精品力作,增强传播力,放大宣教月活动影响力。

()强化检查、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宣教月各项活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随机抽查、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形式主义、走过场等问题,该批评教育的批评教育,该通报的通报,该问责的问责,为宣教月活动有效开展提供纪律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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