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场、区)党委,县直各单位:
根据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现将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九大,积极争创“双十星”。
二、时间要求
12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定为12月1日(星期五)。
三、主要内容
在做好戴党徽、交党费、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 学习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相关要求。(1)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2)学习10月27日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主要精神。
2.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修订部分。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10个重点写入党章的内容。
3. 学习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1)学习市委书记张维国在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开班讲话及辅导报告主要精神。(2)学习《中共十堰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4. 本单位年初制定的开展“双十星”争创活动的评星标准、方案等相关文件。
四、有关要求
1. 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关要求,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要组织全体党员逐字逐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章,坚持学原著、悟原理。要采取举办主题报告会、办好新时代农民美好生活讲习所、召开院场会、讲主题党课、文艺演出等形式深入基层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关注“十堰基层党建微信公众号”和“郧西党旗映天河微信公众号”,参加党的十九大在线答题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市、县将随机抽查暗访,其结果予以通报,请各单位党组织高度重视,要以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2. 开展“双十星”争创活动承诺事项查漏补缺和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对照年初“十星”争创承诺事项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在此基础上,党支部和党员对今年争星情况开展自评、互评和党组织审定,并将党组织和党员得星结果按时公开公示。
3. 做好精准帮扶贫困户入户走访测算工作。按照“四双”帮扶工作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贫困户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按要求做好有关测算和宣传解释工作,填写好《脱贫户家庭收入与支出情况调查表》,为精准脱贫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4. 做好年度工作目标冲刺和梳理总结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秋季攻势”、基层党建“整县推进”、信访维稳“冬季攻势”、抗灾自救恢复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省扶贫领域专题巡视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从严治党管党等工作,认真梳理盘点,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奋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认真总结梳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撰写《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和《2017年党建工作总结》。要根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谋划好《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将上述三个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审核,机关工委将其汇编成册并报送县委政府领导审阅。
请各地各单位于12月8日前上报12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细化方案、党课材料、签到表、活动图片和特色做法等相关资料(县直单位报县直机关工委存档,各乡镇<场、区>政府机关支部资料报县委组织部存档)。
附件:相关学习资料和郧西“党旗映天河微信”公众号
中共郧西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