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党建 >> 工作动态 >> 详细内容
 
工作动态 >> 正文
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知
日期:2017-11-02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443


关于开展11月份“支部主题党日+

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活动的通知

 

各县直单位党组织:

根据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现将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十九大,冲刺全年目标任务。

二、时间要求

1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间定为113日(星期五)。

三、主要内容

在做好戴党徽、交党费、集体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1.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1)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2)学习省委书记蒋超良、市委书记张维国在湖北代表团分团讨论时的发言;(3)学习1026日上午省委书记蒋超良在全省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1026日下午市委书记张维国在全市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和1027日上午县委书记张涛在全县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2. 学习省委文件。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的通知(鄂发[2017]19号)。

3. 学习年度工作计划。学习本单位2017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对照任务进行查漏补缺,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四、有关要求

1. 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作为重要内容,全面系统进行专题研讨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十九大精神、新修订的《党章》作为“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的必学篇目,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要抓好离退休党员干部、流动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的学习。要组建宣讲团或选派宣讲员,深入开展学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五进”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延伸到每个支部、每一个人。同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要通过发放学习资料、订阅十堰基层党建、郧西党旗映天河微信公众号等形式组织党员群众自学,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指导工作实践。

2. 组织党的十九大知识测试。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演讲赛、朗读赛、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学习党的十九大知识和新修订的《党章》。同时,组织开展对党的十九大知识、新修订的《党章》学习情况进行测试,引导党员扎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章》,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和测试。

3. 开展基层访谈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党员群众对十九大报告和对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抓好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4. 冲刺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县直机关工委《关于第三季度党建督查情况的通报》文件中反映的问题、精准扶贫“秋季攻势”、基层党建“整县推进”、信访维稳“冬季攻势”、抗灾自救恢复生产、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从严治党管党等工作,认真梳理盘点,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奋力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请各单位于1110日前上报11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细化方案、党课材料、签到表、活动图片和特色做法等相关资料(活动图片发邮箱:jggw6312766@163.com,纸质版报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科)

附件:相关学习资料

 

县直机关工委     

20171031


核发:0 点击数:443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