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为树立和表彰班主任先进典型,发挥班主任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热爱和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切实加强全县班主任队伍建设,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2017年度市、县“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市拟表彰优秀班主任15名、县拟表彰“优秀班主任”6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市优秀由教育局组织评选上报。
二、评选对象
全县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校、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专任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为人师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事班主任工作原则上累计满6年及以上(表现突出的可破格推荐)。热爱班级管理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班主任工作事迹感人,育人效果显著,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群众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公正处理班级事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把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善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良好的品德,加强学生爱国主义、协作观念的教育引导,善于做好学生思想转化工作,善于做好学生素质养成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四)善于管理,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善于创造教育时机、善于捕捉教育契机、善于利用教育资源,有效进行班级管理,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和团队活动,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方面经验丰富,成效显著。
(五)精通教研,实绩突出。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注重研究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工作中有思路、有创新、有突出成绩。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在学校开展的教学和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六)团结协作,乐于沟通。注重采取多种方式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联系、交流、沟通,能坚持家访,关心留守学生、流动人口入学子女、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充分尊重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七)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2014--2016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认真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工作的;所带班级发生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培训的;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评选办法
本次市、县优秀班主任提名推荐和审核工作由学校和县教育局负责。
(一)学校提名推荐。6月15号前,各学校组织由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校领导组成的推荐考核小组,根据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在校内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中提名推荐并考核评议,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上报乡镇中心学校,经中心学校严格审核后报县教育局。
(二)县教育局审核推荐。6月20号前,县教育局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对确认事迹突出的予以上报到市级表彰,不突出的取消上报资格。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市优秀班主任”由市教育局授予2017年度“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对评选出的“县师优秀班主任”由县教育局授予2017年度“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应将评选过程作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科学的班主任工作评价体系和奖惩制度。推荐、评选过程要不断创新,扩大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先进、做模范、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具有代表性的班主任选拔出来。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认真、慎重地做好此项工作。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三)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四)其他事项
1.所有推荐教师均填写《十堰市2017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一份,同时填写《2017年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一份,并报送电子稿。
2.提交每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用A4纸正反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并报送电子稿。事迹材料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撰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6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上报县教育局教师管理,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2017年市、县优秀班主任评选名额分配表
2.十堰市2017年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3.2017年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名单汇总表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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