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总支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西学组办发〔2016〕12号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好2017年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月6日下午14:30—18:30
三、活动地点
西校区六楼报告厅(党员活动室)
四、活动主持人:朱美秀
五、活动议程
清点到会人数,交纳本月党费,自觉佩戴党徽。
1.通报党员到会和本月党费交纳情况;
2.奏(唱)国歌;
3.重温入党誓词;
4.学习文件:
(1)中共中央发出通知部署党的十九大代表选举工作;
(2)中共十堰市委推荐提名我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的主要工作要求;
(3)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推荐提名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工作中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
5. 推荐提名湖北省出席党的十九大代表候选人。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议程和配戴党徽、缴纳党费(党费收缴人:吴海波、牛国刚)的要求严肃认真地组织落实,中共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打印点名册,现场点名,对没有到场的做好记录)。
2.活动现场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布置,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以期达到良好的活动效果。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上交相关材料,材料上交情况将在下次主题党日活动上通报。
4、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及教育局党党委在活动日当天明察暗访,其结果在全县或在本地本系统内通报。
5.2017年1月9日前,将第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细化方案、推荐提名情况报、签到表、活动图片等相关资料报教育局党委。
中共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总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