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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6-06-23 00:00:00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827

根据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第二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好第二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魏登殿,实干促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624日下午14:301830

三、活动地点

东校区多媒体教室(党员活动室)

四、活动主持人:董作青

五、活动议程

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共设六项议程:

1.佩戴党徽;

2.奏(唱)国歌;

3.缴纳党费;

4.诵读党章(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党章节选——(第六章)党的干部和(第七章)党的纪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第十三章第二节“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的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

5.讲党课。支部书记围绕学习魏登殿及“十堰市最美共产党员”潘业全等讲授专题党课;

6、开展“十星”党员半年民主评议;

7.支部书记通报前期工作情况:

1)学习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汤宏同志在全县“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层党务骨干培训班上的讲话;

2)通报第一阶段党员任务(相关材料上交)完成情况,并做相关要求;

3)党员发展及党员证发放情况;

4)庆祝建党95周年活动工作安排;

5)做好上半年党建工作任务的梳理总结,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议程和配戴党徽、缴纳党费(党费收缴人:吴海波)的要求严肃认真地组织落实,中共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活动(以支部为单位打印点名册,现场点名,对没有到场的做好记录),非中共党员一律不参加活动。

2.活动现场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布置,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以期达到良好的活动效果。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上交相关材料,材料上交情况将在下次主题党日活动上通报。

4、请大家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活动期间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及教育局党党委在活动日当天明察暗访,其结果在全县或在本地本系统内通报。

 

              

 

     

                  中共郧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东校区支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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